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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 2022年省级制【zhì】造【zào】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shì】范项目【mù】入库【kù】的通知

2024-9-21 来源:工信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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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省【shěng】级促进【jìn】经济高质量发【fā】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huà】转型【xíng】标杆示范项目【mù】入库【kù】储备的【de】通知》。

  现就企业关注的重点,梳理申报有关要点如下: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及其产业链、供应链制造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推动制【zhì】造业企【qǐ】业【yè】加快全要素【sù】数据采集与集成应用,全面提升数字化管理【lǐ】、智能化生产、网【wǎng】络化协同、服务化转型【xíng】能【néng】力。

  具体支持方向如下:

  (一)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标杆。支持制造业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含电信运营商)提供的专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实施数字化转型。项目应【yīng】基于工业互联网架构,实现企【qǐ】业【yè】设备数据、系统【tǒng】数据、供应链数【shù】据【jù】等一【yī】类以上【shàng】数据要【yào】素“上云上平台”并在云端或【huò】平台集【jí】成、分析、应用。

  (二)5G+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支持制造业企业结合产业转型升级的实际需求,搭建与行业应用系统相结合的5G示范网络,充分利用5G网络低【dī】时延、高【gāo】可靠、广【guǎng】覆盖等特性,面向【xiàng】产品质量检测【cè】、设备【bèi】智能【néng】运维、工业视频监【jiān】控等典型生产制【zhì】造场【chǎng】景,运用5G、边缘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yī】代【dài】信息技术,研【yán】发适用于特定【dìng】行业、特【tè】定领域的工业互【hù】联网产品、应用并开展【zhǎn】实践。

  (三)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示范标杆。支持行业【yè】龙头骨干企业以【yǐ】产业链在线高效协同【tóng】为【wéi】目【mù】标,联合【hé】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制定适合行业特征的供应链在线协同整【zhěng】体【tǐ】方案,带动5家以上省内核【hé】心供应链制造企业(可【kě】跨区域)在生产制【zhì】造【zào】环节【jiē】实施统一标准的数字化【huà】改造,推【tuī】动行【háng】业龙头骨干企业与其【qí】核心供应商实现订单、库存、计划、生【shēng】产、交付【fù】、品【pǐn】质【zhì】、物流等关键【jiàn】环节数【shù】据互【hù】联互通与【yǔ】协同,进一步提高上下游产业链协作效率和供应链【liàn】可【kě】靠性。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由在广东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制造业企业单独申报。

  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申报企业应具备良好的自动化、信息化基础。其中产业链标杆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原则上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超50亿(含)

  2.项目申报单位及为项目提供服务的【de】工业互联网服务商【shāng】近【jìn】5年以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píng】价、监督【dū】检【jiǎn】查【chá】等【děng】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yán】重的违【wéi】法【fǎ】违【wéi】规情况。申报单位【wèi】不得为【wéi】失信【xìn】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guó】”网站查询结【jié】果【guǒ】为准),近【jìn】5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liàng】事故。

  3.项【xiàng】目申报单【dān】位不存【cún】在【zài】经管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逾期未【wèi】验收的【de】情【qíng】况(已延期项目按延期【qī】时【shí】间计算)。

  (二)项目建设要求

  1.项目实施地必须在广东省内,已完成且已取得良好的降本提质增效成果,项目应用场景具有代表性,采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技术打破各类信【xìn】息孤岛,解决企【qǐ】业综合业务问【wèn】题,形成可【kě】复制可推广的解【jiě】决方案【àn】产品和【hé】模式,不断【duàn】促【cù】进企业【yè】业务持续改善。

  2.项目启动时间不早于9-21(含)

  3.在申报通知发布前完工(9-21)

  4.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两年(以发票时间为准);

  5.珠三角地区项目投入费用(不含税,仅限于与项【xiàng】目相【xiàng】关的设备、材料、产品、软件、云资【zī】源及网络费【fèi】用、调试安装费【fèi】用等,以及与项【xiàng】目相【xiàng】关的咨【zī】询、设计、检测、评【píng】价等合理支出,下【xià】同)不低于500万元

  6.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项目投入费用不低于300万元

  7.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标杆项目信息化投入(含软件、云资【zī】源及网络【luò】费用【yòng】、联网设备及其他【tā】信息化【huà】设备【bèi】、调试【shì】安装费用等)不低于项目总投入的60%

  8.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9.项【xiàng】目【mù】遴选【xuǎn】参【cān】考指标和申报书模板见附【fù】件1、2(详情跳转原【yuán】文)。其中珠三角【jiǎo】地区扶持项【xiàng】目评分不低【dī】于80分,粤东西北地区扶持项目【mù】评【píng】分【fèn】不低于75分。

  三、扶持方式

  (一)省财政资金采用事后奖补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按照不超过项目投入费用的30%进行奖补,原则上【shàng】5G+工业互【hù】联网应用标【biāo】杆和产业链供应链协同【tóng】示范【fàn】标杆支持上【shàng】限每个项目【mù】不超过500万元,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标杆支持上限每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同一主体每年【nián】只能【néng】申报一【yī】个方【fāng】向的【de】项目【mù】。具体补助【zhù】额度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kòng】制指标【biāo】和入库项目申请情况等因素【sù】确定。

  (二)项目应提供完整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专项审计报告、项目完工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等。

  (三)项目应有可量化考核的绩效指标,无可量化考核绩效指标的项目不予以扶持。